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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建商学院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09/12 08:37:37 浏览人数: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商学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商学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建商学院包括18个机关行政处(科)室18个教学机构及4个教辅机构,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商学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765
36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建商学院主要任务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委“深度融合,精准发力”和“取长补短,建设‘精特’商学院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步骤推进合并融合、建章立制、内涵建设、环境美化等,全力理顺内外关系和运行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肩负立德树人高尚使命,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会议精神,党建工作卓有成效
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基层党建得到夯实,思政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并校融合稳步推进,人员、机构加快整合
(三)建章立制进展顺利,学生管理逐步完善。
(四)内涵建设稳步提升学科及专业建设取得一定成绩
科研创新能力有所提升,师资队伍实力较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招生就业成绩显著,对外合作交流有所突破。
(五)开源节流保障运行,内外沟通关系理顺,服务师生排忧解难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建商学院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432.73万元,本年支出16,599.2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57.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76.46万元。
(一)2017年收入18,432.7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193.93万元,增长50.6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494.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6,828.32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09.89万元。
(二)2017年支出16,599.2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360.46万元,增长35.6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426.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28.29万元,公用支出2,998.04万元。
2.项目支出4,172.9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18.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57.56万元,增长50.4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高等教育832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4.23万元,增长53.26%。主要原因是升本后国家增加专项拨款投入。
(二)高等职业教育76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50万元,增长3928.95%。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高校生均定额拨款。
(三)科学技术支出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学院由专科向本科转型后,科研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15万元,增长82.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医疗工伤生育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5.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6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7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5.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7.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7.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表2)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年商学院决算公开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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