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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商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04/29 23:06:22 浏览人数:

福建商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商”为名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现有鼓楼、连江、马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学校社会声誉斐然,被誉为“闽商摇篮”“外贸摇篮”。学校坚持产教融合,引企入教,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鼓励二级学院深度对接产业人才需求,“一对一”设立新型产业学院,构建闽商人才供需结合的命运共同体。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努力画就国际化开放式合作办学新蓝图。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5、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1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需求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1 辅导员 3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入住学生宿舍
2 辅导员 4 不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宿舍
3 辅导员 3 不限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宿舍
4 辅导员 4 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表演艺术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宿舍
5 辅导员 2 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表演艺术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宿舍
 


备注:辅导员岗位工作地点为连江、马尾校区,入职后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分配具体院系岗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和福建商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10:00—2021年5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以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2021年5月 6日10:00至2021年5月13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提交个人书面承诺书,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③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④担任1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具体职务);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在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发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等在福建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5、防疫须知:
1)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商学院人事处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商学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体温异常(≥37.3℃)的,不得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点,按医生诊断结果处理。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考生接到体检通知,应按时参加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址: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编:3505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 话:0591-26291085(人事处林老师、任老师)、0591-26298537(学生工作部吴老师)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商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6292316。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福建商学院人事处
                                2021年4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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